鍋爐用無縫鋼管標準
1.鍋爐用無縫鋼管標準范圍本標準規定了鍋爐用無縫鋼管的分類、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許偏差、技術要求、檢驗與試驗、包裝、標志和質量證明書等。 本標準適用于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用于制造蒸汽鍋爐、管道等的熱軋無縫鋼管。
2.鍋爐用無縫鋼管標準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******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*****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鍋爐用無縫鋼管標準重量
1.鋼管按實際重量交貨,也可按理論重量交貨。鋼管每米理論重量列于表1~表4(鋼的密度按7.85kg/dm)。
2.鋼管的實際重量與理論重量的允許偏差: 對于單根鋼管 為+10% -8% 對于不少于10噸的車載量 為±7.5% 4.5 標記示例 用St45.8鋼制造的,外徑為60.3mm,壁厚為4.5mm,質量等級為Ⅲ類的鋼管標記為: 鋼管St45.8/Ⅲ-60.3*4.5-Q/BQB 201-2003